交行以卡办卡的条件
交行以卡办卡的条件
1、新办卡:从未拥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或已销卡半年以上的客户。网上申请办卡的客户需为持有二代身份证件且从未拥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
2、加办卡:当前拥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
3、以卡办卡:拥有国内其他银行信用卡主卡且持卡时间满半年以上的客户
4、办理附属卡:年满16周岁,与主卡持卡人为父母、子女、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每张主卡名下限办理3张附属卡,青年卡、公务卡、BOSS卡主卡下不可办理附属卡)
【相关消息】
关于信用卡章程的修订
将现行《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章程》和《交通银行太平洋准贷记卡章程》进行了合并和修订,制定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适用于交行发行的各类贷记卡、准贷记卡产品。
与现行章程相比,新版章程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在第三条第一款增加了信用卡一般仅限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以及在境外仅限用于经常项目下消费支付的规定;
(二)在第四条第一款将准贷记卡内资金的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活期基准利率调整为交行公布的活期利率,增加了关于IC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资金不计付存款利息的规定,并删除了关于利息税的规定;
(三)在第五条第二款增加了交行向持卡人核发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信用卡并提供信用卡使用服务等义务;
(四)在第五条第四款更详尽地规定了安全用卡等方面的要求,对持卡人进行风险提示与用卡指导;
(五)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一步调整了章程的必备条款,将涉及交行与持卡人在信用卡领用关系中的具体权利义务约定移至领用合约,并在第六条明确了章程与领用合约的关系;
(六)在第六条第二款将章程修订的事前公告期延长至45天,并删除了交行对章程的单方解释权;
(七)删除了现行准贷记卡章程中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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