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沉睡账户提醒相关工作
2024年6月13日,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建设银行:个人沉睡账户提醒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建设银行将对“沉睡账户”开展提醒提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特别提示
(一)如用户收到建设银行的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及使用需求情况,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建设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及相关业务,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二)账户提醒提示期间,建设银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用户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也不会发送“激活账户”“唤醒沉睡账户”等网络链接,请用户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不要轻信并点击陌生链接。
(三)请用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更新或完善留存在建设银行的个人信息,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和物品,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偷逃税和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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