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预告
摘要 (编号:J071920) 受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鸿昕选煤厂、赵城煤场现货焦炭 6500吨、精煤7700吨、动力煤160...
(编号:J071920)
受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鸿昕选煤厂、赵城煤场现货焦炭 6500吨、精煤7700吨、动力煤16000吨现货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委托单位: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二、交易商品:
山煤临汾赵城焦炭
山煤临汾鸿昕炼焦精煤
山煤临汾鸿昕混煤
三、资格要求: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简称:交易中心电商平台)
五、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备注:A标段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0元/吨;
B标段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5元/吨;
C标段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六、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4:00前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可通过电话(市场化服务第七团队 张永平 15135127218)或登录电商平台(http://e.ctctc.cn),查看本公告报名。
2.市场化竞价交易时间:
2021年1月11日15:00-15:10
2021年1月11日15:15-15:25
2021年1月11日15:30-15:40
八、特别说明
本场次竞价销售釆用限时竞价方式:
(1)各标段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
(2)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九、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
⑶保证金缴纳方式:
方式一(推荐使用):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入金操作,备注交易保证金及市场化交易预告编号。绑定银行相关业务请咨询服务团队联系人(见预告第十项)。
方式二: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银行账号:0502212009100017821
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
释放时限:3个工作日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并完全缴纳市场化服务费后,交易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结束时,电商平台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双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4.提货地点、方式及提货期限
提货地:赵城煤场,场地仓储费、装车及过磅费用由竞价成功企业承担;鸿昕选煤厂,装车及过磅费用由竞价成功企业承担;有关仓储费、装车及过磅费用事宜,详情可咨询刘晓华13643574000、李星星 18613578588。
提货方式:场地自提。
提货期限:自成交之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前。
5.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
竞价销售交易成交之后,竞价成交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签订合同,并现汇全额预付货款至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140000736341393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支行
账 号:141704961063
6.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⑴数量:以销售方出厂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销售方场地现货质量为准,参与竞价视同对货物质量认可。
7.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及涉及到交易双方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可在线下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当中另行约定。
十、联系方式
市场化服务第七团队
联系人:张永平 电话:15135127218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