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世荣鑫公司罕北专场交易公告(2019年1月15日-25日)

摘要 满世荣鑫公司计划对2019年1月15日-1月25日的外购煤进行电子专场竞价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竞价交易时间:2019年1月14日10:00-10:30; 如专场...

满世荣鑫公司计划对2019年1月15日-1月25日的外购煤进行电子专场竞价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竞价交易时间:2019年1月14日10:00-10:30;

如专场交易有流标量,满世荣鑫公司将进行二次交易,挂牌交易,具体时间以临时公告为准。

二、交易资格

在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均可参加。入市流程、保证金缴纳等事宜参见《满世荣鑫公司外购煤电子专场交易规则》(链接)

三、成交规则

1、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交易商综合评分高、最后摇签确定”的原则;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实际报价为成交价,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按加权平均价执行。交易商综合评分以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网的公示结果为准。

2、成交后如出现因采购方再次交易而导致价格差异时,依据均衡兑现的原则按成交最低履约量和天数比例确定执行原价格的煤量,剩余煤量执行调整后价格。

3、本标段交易结束后如有流标量,进行第二次电子交易,第二次最大提报量以第二次招标公告为准。二次电子交易如仍有流标量,将进行挂牌交易,各潜在交易商可联系交易中心申请挂牌交易。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煤种名称

煤质指标

全水

灰分

全硫(收到基)

发热量

灰熔点

粒度

备注

Mt %

Ad %

Star %

Qnet,ar kcal/kg

ST ℃

mm

满世混

<25

<16

0.3~0.6

4300

1150

0~50

五、满世荣鑫公司外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

1、招标煤种见表二,

2、罕台北站的交货方式为站台交易;外购煤质量以入伊泰化验为准,数量以站台过磅吨数为准。

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标段

交货站台

煤种

站台拦标价

(元/吨)

提报量(万吨)

采购量

(万吨)

罕台北标段

罕台北站

满世混-4300

170

0.5≤提报量≤1

1

备注:

本次交易按成交量的100%履约考核,具体内容见本公告中履约管理部分。

六、要求

1、所供混煤粒度小于3mm的比例不超13%,煤质符合表一的煤炭质量标准。

2、煤质奖罚规则明细

以基准发热量为标准,实际交货热值与基准热值相比每增加1 kcal/kg,单价增该品种综合平仓价/基准发热量,奖励至200kcal/kg值封顶;低于基准热值100kcal/kg(含)以内,每低1kcal/kg单价减该品种综合平仓价/基准发热量;低于基准热值100kcal/kg(不含)以外部分,每低1kcal/kg价格减2*(该品种综合平仓价/基准发热量)元/吨。

以硫分0.30~0.60%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超出0.30%~0.60%范围的,每超出上限0.01%,价格降低0.2元/吨,硫分在0.80%-1.0%范围内每超0.01%,价格降低0.4元/吨,硫分高于1.0%时,有权拒收。

七、货款支付

在均衡供煤的情况下原则上按5000吨为一批次支付煤款,煤上站后按站台的过磅数与伊泰化验报告先预付70%货款,客户提供发票与结算单后支付剩余尾款,煤炭应付货款全部为现汇。

八、违约处理

(一)交易商招标规范管理

1.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内,若中标单位选择弃标,从弃标方的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补偿给满世荣鑫公司,由交易中心按评标原则增补,增补单位的增补量执行该弃标单位中标价,增补单位最终合同价格按该单位已成交量、已成交价和增补量、增补价加权平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原成交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由弃标单位按成交量×价差补偿给增补单位,补偿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转账或由交易中心从弃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空缺按评标名次增补,并重新计算加权平均价。如属于一般性违规,由交易中心仲裁,并按中标量×价差(中标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补偿给满世荣鑫公司,如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二)中标后的履约管理

1、本次交易按100%履约考核。

2、满世荣鑫公司及第三方因素导致的违约:

合同执行期内,因满世荣鑫公司及第三方因素导致供煤单位未完成成交最低履约量的,满世荣鑫公司可根据实际影响程度调整最低履约率,并按调整后的履约比例对供煤单位进行考核。

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①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②选择延续供应,价格按以下方案执行:

如该单位在延续供应期内参与竞价并中标的,价格执行同期中标价;

如该单位在延续供应期内没有中标的,价格执行同期招标加权平均价;

如在延续供应期内招标流标导致没有加权平均价的,价格执行拦标价;

以上三种情况如在延续供应期内出现价格调整,安价格调整政策执行。

3、供煤单位违约: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完成量低于招标公告的最低履约量,对供煤单位进行履约处罚,按(中标量×最低履约率-实际结算量)×合同价×5%扣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为止;完成量超出招标公告最低履约率的(不含),在合同执行期满10日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限制交易政策

供煤单位出现弃标、虚假手段获取交易资格、因自身原因违约、长时间不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严重失信(数量质量作假、拒不履行合同)等情况的,满世荣鑫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计划情况做出暂停交易资格的处罚。

九、合同履约执行期

2019年1月15日08:00-2019年1月25日18:00

满世荣鑫公司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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