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然人客户入市标准的通知
中经商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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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会员单位:为了进一步降低现货市场的投资风险,引导客户提升风险意识进行理性投资,交易中心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起调整自然人客户的入市标准。具体调整如下:一、自然人客户交易准备金账...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降低现货市场的投资风险,引导客户提升风险意识进行理性投资,交易中心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起调整自然人客户的入市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然人客户交易准备金账户净值不低于五万元人民币且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自然人客户交易准备金账户净值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最低履约准备金比例为10%;交易准备金账户净值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最低履约准备金比例为8%。
交易中心再次提醒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交易中心建议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本市场投资,合理地配置自己的金融资产。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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