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苏百金汇物流有限公司增加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的批复
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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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布日期:2018-03-08 上期批复〔2018〕17号 江苏百金汇物流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一...
发布日期:2018-03-08
上期批复〔2018〕17号
江苏百金汇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位于江苏省海安县晓星大道105号仓库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核定库容由2万吨增加至3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调整后的核定库容开展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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