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委托加工稻谷成交火爆,加工企业如何有利可图?

摘要 今天上午,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公布了2月28日委托加工稻谷交易结果,首次进行交易标的对应的品种为2013年产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标的分布的省份是江西和安徽。详细交易结果如下: 对于此次委托...

今天上午,国家粮食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公布了2月28日委托加工稻谷交易结果,首次进行交易标的对应的品种为2013年产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标的分布的省份是江西和安徽。详细交易结果如下:

对于此次委托加工稻谷交易,重点需要关注三个方面:

1.交易方式:加工企业对委托加工标的的“可上交收入”(指委托加工稻谷所产生的副产品抵顶加工成本后可上交的款项)进行竞价,价高者中标。与以往不同,上表中的价格并非稻谷成交价,而是“加工企业对委托加工稻谷所产生的副产品抵顶加工成本后可上交的款项”。

2.统购包销和大米销售底价。对于持续挂牌15天仍未成交以及因合同终止、违约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已成交但无法正常出库的大米,由中标加工企业按大米销售底价购买。加工大米的销售底价为籼米3150元/吨,粳米为3400元/吨。

3.现金抵押。籼稻2600元/吨,粳稻3000元/吨,中标加工企业需在中标之日起45天内交齐。预交的现金抵押,在买方、卖方及中标加工企业三方签署《大米验收确认单》后,相应地扣除“可上交收入”(若由加工企业统购包销大米的,同时扣除相应的大米货款)后释放。也就是说,加工企业加工后的大米质量若能满足买卖双方的要求,在签订验收单之后,则扣除“可上交收入”将剩下的预交的现金抵押返还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委托加工稻谷“可上交收入”成交均价为231元/吨,以此为平均,加工企业将得到(2600-231=2369元/吨)的返还;若由加工企业自身包销大米,将同时扣除“可上交收入”231元/吨和“大米货款”3150元/吨(籼米),也就意味着企业每吨还得补交(3150+231-2600=781元)。

本次交易,加工企业主要考虑以下两点:

一是未来大米包销的价格风险。根据文件,本次加工大米的销售底价为籼米3150元/吨,粳米为3400元/吨。以籼米为例,如果国家以3150元/吨的底价挂牌15天竞拍无果,中标企业就要包销。这个价格,相比新粮的收购价,自然是很有优势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竞价标的对应的品种,均为2013年产籼米,这就与新米不可同日而语了,折价的幅度较大。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的交易数据显示,同样为早籼米,2017年委托销售2016年产的早籼米成交均价仅为3300-3500元/吨,普遍成交在3300元/吨,这可比同期华南口岸同等级的新早籼米报价降低了300-500元/吨。这反映了新陈米之间较大的价差。而国家本次竞价的品种年产时间更为久远,已经超过了大米3年储备期限,只能用于工业,不能作为口粮了。这样看来,要市场买单,折价幅度要更大,加工企业或将承受一定的价格风险。

二是需要承担的成本和加工稻谷副产品所产生的利润。如上所说,本次竞价的标的不是稻谷本身,而是“加工企业对委托加工稻谷所产生的副产品抵顶加工成本后可上交的款项”。换言之,这次的“成交均价”体现了企业对加工稻谷副产品能产生的利润、加工成本的总体考虑。如果副产品利润-加工成本-可上交收入>0的话,意味着交易有利可图。可见,委托加工稻谷交易中,加工企业的利润点主要集中在加工稻谷所产生的副产品。一般大型碾米设备工艺加工稻谷时,每100斤稻谷加工成大米时,约得精米70斤、稻壳20斤、米糠(油糠)6斤、碎米4斤。具体情况加工企业肯定最清楚。本次交易100%的成交率,表明了企业的态度。当然,这只是首场拍卖,国家和加工企业双方都在试探和摸索,后续运行效果如何,还得继续观察。

事实上,稻谷副产品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新华网报道,以米糠为例,作为稻谷生产和消费第一大国,我国米糠副产品营养价值和资源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国上世纪80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推广米糠和玉米胚芽榨油为代表的增产油脂工作,成效显著。但之后因多种原因没能持续,致使我国目前米糠利用率不到20%。大部分米糠作为饲料使用,甚至作为废料抛弃。如果全国年产两亿吨水稻的副产品米糠全部用来榨油,相当于约1300万吨大豆的出油。发展稻米油产业对粮食企业或是一条新的升级之路。

国家粮食局制定的《粮油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积极发展米糠油”,到2020年将“米糠等副产物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培育一批粮油加工产业融合领军企业。在政策支持、行业竞争加剧等大环境下,发展米糠油或是加工企业新的利润增长极。

本文系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投诉到您怀疑人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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