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矿西部贸易公司外贸煤专场交易(2017年11月14日-24日)

摘要 各交易商: 根据《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外部煤炭贸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矿西部贸易公司”)计划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00-1...

各交易商:

根据《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外部煤炭贸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矿西部贸易公司”)计划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00-10:30开展11月第二次(合同履约执行期:11月14日至11月24日)外贸煤采购交易,交易信息现对外公开发布,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交易资格

(一)在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均可参加。

(二)交易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为30万元。

二、交割地、煤种、招标量及拦标价

交割地

煤种

采购总量

拦标价

有效提报量

挂牌交易起始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备注

罕台川北集装站

淮矿3(高硫)

2.52万吨(3大列)

225元/吨

0.84万吨-2.52万吨

10:00-10:30

9:30

场地交货

三、竞价规则

竞价规则: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摇签确定”的原则;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实际报价为成交价,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按加权平均价执行。

四、煤炭质量标准

品种

发热量

(Kcal/kg)

全水Mt%

灰分Aar%

挥发分Var%

全硫St,ar%

备注

淮矿3(高硫)

4300

≤25

≤15

≥25%

≤1.2%

五、质量、数量确认及其他相关要求

1、质量确认:以淮矿西部贸易公司交付下游客户质量验收为准,以此作为与交易商的结算依据。

2、数量确认:以淮矿西部贸易公司交付下游客户数量验收为准,以此作为与交易商的结算依据。

3、煤质调价

发热量调整价:以Qnet,ar 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发热量每增加或降低1大卡/千克,单价则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格+245)/ 4300 元/吨。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4100 Kcal/kg时,则低于4100 Kcal/kg的部分,每降低1 Kcal/kg,煤价相应下调2*(合同价格+245)/ 4300 元/吨。(奖罚金额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四舍五入)。

硫分考核以淮矿西部贸易公司与下游客户考核为依据作为与采购贸易商结算依据,收到基硫份≥2.0%时,淮矿西部贸易公司有权拒收。

4、交易商具备24小时不间断持续均衡供煤8400吨的供应能力。

5、淮矿西部贸易公司不提供集装站堆场场地,需交易商自行协调集装站获取场地。

六、货款付款方式

煤款按列预付,火车发运出站后,淮矿西部贸易公司按照合同价格及标吨(8400吨)预付80%煤款。待正式结算交易商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付清尾款。

七、履约保证金缴纳及违约处理

(一)由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中心”)负责收取、管理履约保证金。

(二)因淮矿西部贸易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交易周期内计划量,按照自愿原则,交易商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交易商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顺延,顺延量执行价格执行下一批次交易成交价;若交易商未参加下一批次交易或未成交,则价格执行实际供煤交易周期的加权平均价,至总量完成约定的比例为止。

(三)交易结果公示期限内,若交易成交单位选择放弃供应,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号的交易原则增补,增补成交单位执行原成交价。若原成交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由放弃供应单位按成交量×价差补偿给对方,补偿金额从弃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合同履约期内,若供煤单位连续五日无法按照日计划量的80%进行供煤,淮矿西部贸易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违约处理。剩余执行量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号的交易原则增补,增补成交单位执行原成交价。若原成交价与增补单位报价存在价差,由放弃供应单位按成交量×价差补偿给对方,补偿金额从弃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按顺序无供煤单位进行增补,根据剩余计划量,重新组织专场交易。

(五)成交后,交易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交易商供煤完成量低于月度计划成交量的80%(含),除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条款外,当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月度完成量低于月度成交量的80%(不含),按(成交量×80%-完成量)×成交价×5%扣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为止。成交后,交易供煤单位月度完成量高于月度计划成交量的80%(不含)合同执行期满10日内,由交易商申请,交易中心及淮矿西部贸易公司审核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暂停其交易资格。当月完成中标量的40%(不含)以下,暂停交易资格两个月;当月完成中标量的40%-80%(不含),暂停交易资格一个月。

(七)未成交交易商的履约保证金,交易商可在银商通或E商贸通申请出金,交易中心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出金。

(八)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成交,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作废,空缺按成交队列增补。

八、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外部煤炭贸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外贸煤专场交易细则(试行)》。

九、请各参与交易的供应商分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银瑞支行

帐 号:0477 5101 2000 009628

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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