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黄陵分公司各矿专场挂牌公告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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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1黄陵分公司各矿专场挂牌公告 交易单位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 交易日期 2017-07-11 销售/采购 销售...
7月11黄陵分公司各矿专场挂牌公告
交易单位 |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 | 交易日期 | 2017-07-11 |
销售/采购 | 销售 | 交易模式 | 挂牌 |
专场/公开 | 专场 | 开市时间 | 09:30-16:30 |
运输方式 | 公路 | 交货周期 | 20170701-20170730 |
交易总量 | 487000吨 | 交货地 | 矿区 |
交易保证金 | 无交易保证金 | 付款方式 | 先款后货 |
商品信息
附加说明
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1、煤炭执行期限
执行期自 2017年 07月01日始,至 2017 年 07 月 30日止。
2、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2.1交货地点: 矿场交货
2.2交货方式: 场地自提
2.3物权转移:甲方将煤炭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即完成交货,煤炭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3、数量确认
3.1煤炭数量的确认,以发货人装车点汽车衡计量为准。
4、质量检验
4.1煤炭质量确认,以发货人提供的质量检验数据为准。
5.运输
经双方协商,由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运输公司作为承运方。
6、结算与支付
6.1先款后货,次月5日前对账,逾期不办理视为认同发运。
6.2当月实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一个月。
6.3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7、不可抗力
7.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运输中断、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政策变化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7.2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8、争议解决
8.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因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中止而引起的争议、纠纷,应在60天内协商解决。逾期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9、信息告知
甲、乙双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对方。
10、其他约定事项
10.1买受人在煤场装运煤炭应遵守矿方规章制度,损坏设施、设备等应照价及时赔偿。
10.2装、运、卸过程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故及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10.3买受人的购买量以出卖人具体安排为准。乙方采取拒接、拖延付款等方式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4本合同由出卖人即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负责全面履行,并办理结算事宜。
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10.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的,提出的修改意见不予认可。
10.7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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