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关于2018年年终扎账停止对外办公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办事人员: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账工作,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18年12月27日停止办理线上线下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12月10日,进行公积金对冲业务;
2、2018年12月10日--12月18日,进行单位公积金托收业务;
3、2018年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公积金贷款批量卡扣,签订卡扣协议的职工需在2018年12月24日0:00前保证协议签订的扣款银行卡中有足额资金,以防止贷款还款出现逾期;
4、2018年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租房自动提取业务;
5、2018年12月19日,停止发起托收业务;
6、2018年12月25日10:30,确认托收不成功的单位可于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自主送缴;
7、2018年12月26日19:30开始,停办柜台业务;
8、2018年12月26日19:30--2019年1月1日0:00,关闭公积金手机APP、单位网厅及个人网厅业务;
9、2018年12月27日0:00--2019年1月1日0:00,冻结所有银行账户;
10、2019年1月2日,恢复正常对外办公。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年结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办事人员提前安排办理相关业务,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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