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参保人员不适用的一次性缴费政策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参保人员不适用的一次性缴费政策
以下8项一次性缴费政策,经与相关联合发文单位协商一致,不再适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
1.《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7号);
2.《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2号);
3.《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91号);
4.《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93号);
5.《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
6.《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宗发〔2012〕45号);
7.《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4号文);
8.《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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