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异地缴纳工伤保险赔偿如谁来支付?
公司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总体规划区之内。公司已在注册地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在生产经营地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的赔偿谁来付?
案例:方某进入公司工作。上班的第一天,由于地面湿滑,方某意外摔倒,伤了右膝,被认定为工伤。
答:公司在其入职后并未为其在工作地购买工伤保险,其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该公司承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总体规划区之内,原则之上,在注册地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总体规划区域之内,工伤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工伤认定。
公司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交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以及方某配合其办理工伤待遇申报、伤残等级评定和伤残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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