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险是什么意思
三责险,也简称三责,第三者责任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1991年《道路交通处理办法》颁布后,我国部分地区通过地方性立法的方式推行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截至2004年,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以地方性立法推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逐渐显示出其局限和不足:一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交通事故进入多发期。据统计,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约为66万起,造成约10万人死亡、近50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亿元。与1998年相比,5年时间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增长 92.8%、死亡人数增长33.7%、受伤人数增长121.9%、直接经济损失增长74.6%。二是民事赔偿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人们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量和金额大幅上升。原有的地方性强制保险制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对受害人的赔偿问题,但由于其效力层次低、覆盖面有限、赔偿标准不一、保障的随意性较大,难以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
三责险与车辆人身意外保险的区别:
对比项目 三责险 车辆人身意外保险
保障对象 指定座位上的人员,为不确定的人。 一般为确定的人
事故范围 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所有人身意外事故
赔偿范围 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项目。 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
价格水平 司机座位每万元约40元左右,其它座位每万元约25元左右。 每万元约10元左右
适合状况 车辆经常由不同人员驾驶或搭载不同人员 车辆主要由固定几个家庭成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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