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宣传
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问题,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宣传具体情况如下: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以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以保障城镇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是什么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县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县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四、参保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携带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五、参保人按什么标准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六、什么是个人账户有哪些内容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统一计息。
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如何计算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八、领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以2011年7月1日为基准日,参保人已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后又补缴的,补缴部分政府不再给予补贴。
九、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个人缴费如何处理,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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