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工作职责
(1)负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核算、征缴等业务工作。
(2)负责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颁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缴费输入工作,办理养老保险年检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养老金发放、缴费稽核、档案资料及计算机管理工作。
(3)掌握参保单位数、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数、离退休费用总额等有关业务情况。
(4)负责办理业务范围内各项资料、基金的审核;负责业务资料的输入,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减及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审核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5)搞好调查分析,对全市养老保险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及意见,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检查督促县区社会保险局做好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基础工作。
萍乡市凡是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享受基础养老金。
萍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萍乡市公园路北桥外
邮编:3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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