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从2011年7月1日起,已年满60周岁(195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45-59周岁(1952年1月1日之后到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必须按年缴费(中途不得断缴),不足年限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年限=本人出生年份-1966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均可)。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离石区和平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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