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全市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二、负责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互助(补充)和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的筹集和支付工作。
三、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跟踪监督,动态调整。
四、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保证基金安全和运营效果。
五、指导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
领导信息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医保局局长付 萍:主持市医保局全面工作,分管医疗审核科、医疗管理科。
市医保局副局长贺 炎: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基金征缴科、审计稽核科。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二)基金征缴科 (三)审计稽核科 (四)医疗审核科(五)医疗管理科
广安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广安开发区劳动局
邮编:6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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