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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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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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进行大理住房公积金查询。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大理州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大理州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地址:大理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
大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业务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
1、申请人首先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并出据提取证明。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需提供身份证,购、建房资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等材料(详见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一览表),并填写《大理州住房公积会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条件
1、大理州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工关系的;
(四)调出大理州辖区工作的、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单位破产、关闭、改制的;
(八)因违法犯罪被单位丌除公职的。
2、以上(二)、(三)、(四)、(七)、(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相关证明;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时问必须是近期。所谓近期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后的最近24个月内。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时限可延至偿清住房贷款之日;
(三)缴交比例在10%以下的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必须满3000元;缴交比例达10%及以上的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余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必须满6000元;
(四)职工夫妻双方无住房公积金借款,并且没有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
5、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限额为职工提取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80%。
6、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以同一理由第二次、第三次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必须满足第4条的规定,同时前后两次提取间隔时间必须满一周年。第二次提取限额为职工提取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60%:第三次提取限额为职工提取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4O%。
7、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只能用于偿还最后一期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本息的,必须满足第4条的规定,同时前后两次提取间隔必须满足一周年,每次提取限额可为职工提取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80%。
8、凡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五年内(以最后一次提取时间为准)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