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货交割标准
豆粕期货交割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及交割替代品。
【检验与测定标准】
有关饲料用大豆粕检验按照Gb5490-5539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水份、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脲酶活性的检验按照Gb862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验与测定标准】
呈浅黄褐色或淡黄色,色泽一致。
呈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
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嗅。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大豆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发酵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说明。
豆粕期货交割标准
豆粕期货交割标准
【质量指标】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以上各项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品级的规定。
脲酶活性定义为在30±5℃和pH值等于7的条件下,每分钟每克大豆粕分解尿素所释放的氨态氮的毫克数。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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