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基金申请说明
留学回国基金申请是怎么样的?留学回国基金资助需要了解什么?据悉,国科学院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旨在鼓励和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学成到中国科学院工作或作短期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以促进祖国科学事业的发展。
资助对象
(1)年龄在45岁以下,留学学成回国到中国科学院工作的人员,并回国工作半年以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出国前不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工作。
有发展潜力且在国内无工作基础。
到中国科学院位于西部地区的单位工作。
(2)目前尚在国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同时在某一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愿意到中国科学院进行2-3个月短期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的留学人员。
课题条件
(1)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创新性,或围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科研项目;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资助款项
(1)用于留学人员回国科研工作启动费用5—10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购置急需的资料、小型仪器及实验材料等;
(2)用于短期回国人员部分生活接待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及交通费)每月8000元人民币。
申请办法
(1)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应在其回国前6个月或回国后6个月内填写《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申请表》一式四份,交国内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短期回国工作的应在项目执行前3-6个月向国内单位提出申请。经接收单位初审合格后报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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