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维修基金怎么算
网友:我日前相中了海珠区滨江东路一处望江景的二手笋盘单位,130多平方米,业主李先生原本一手房购入价约120万元,由于急需资金周转,因此同意以100万元出售,但由买家支付所有交易费用。双方达成协议并办妥全部交易手续后,本人听说还要缴交物业维修基金,请问:二手房维修基金是否一定要缴交,由谁负担?二手房维修基金怎么算?
回复:根据相关政策,商品房必须按总房价2%的比例缴交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时间,如果在1998年9月30日以前,则该基金由业主缴交;如果在该时间之后,则由发展商负担,而若发展商没将该笔费用计入成本,则由业主负担,或双方进行协商,但发展商在销售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费用由哪方负担,不注明则视为发展商缴交。所以,新买家可以和原业主了解相关情况,如果实为购买者应该负担,而原业主还没缴交,则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买房人已经同意支付该项费用,则必须按一手购入总房价2%的比例,即120万×2%=2.4万元,向指定的银行或部门缴交维修基金2.4万元。特别提醒,如果物业没缴交过维修基金,在二手房交易时其维修基金仍按一手商品房买入总房价2%的比例缴交,而不是以二手房成交总价为计算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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