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消费税政策
石脑油消费税政策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石脑油消费税政策是怎么样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现行每升1.12元提高至1.4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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