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监管局核准白凡超中国农业银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2024年11月21日,大连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关于核准白凡超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大发〔2024〕25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白凡超中国农业银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中国农业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中国农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大连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中国农业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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