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民生村镇银行领25万元罚单 涉及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
6月16日消息,据中国银保监会延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
据悉,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13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城北文艺巷2号中国移动大楼一至二层,法定代表人为延军。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6、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原文如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