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单位通知存款业务介绍
北京银行单位通知存款业务介绍
北京银行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适用对象】
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
【业务特点】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约定支取存款金额,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并约定支取存款金额。单位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银行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通知存款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存期内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利随本清。通知存款可以多次支取但余额不得低于起存金额。
【注意事项】
不得将通知存款用于结算或从通知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取通知存款时,须出具通知存款存单并提供预留印鉴,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支取手续,部分支取的银行重新打印存单,全额支取的收回证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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