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西北公司萨拉齐电厂专场交易(2018年10-11月份)

摘要 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对10-11月份萨拉齐电厂贸易煤进行专场电子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0:00-10:30。 二、交易资格:...

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对10-11月份萨拉齐电厂贸易煤进行专场电子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0:00-10:30。

二、交易资格: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三、2018年10月17日到11月30日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各标段交易煤种、交易量及拦标价。

2018年10-11月份拦标价及计划量

标段

交货地点

煤种

交易量

拦标价

下限价

有效提报

(万吨)

(元/吨)

(元/吨)

量(万吨)

萨拉齐电厂

电厂煤场

煤泥3000低硫

1.5

126.4

101.12

提报量≤1.5

备注:1、报价:最小变价为0.1元/吨。

2、数量:最小变量为0.1万吨。

四、合同履约执行期:

从2018年10月17日起执行,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五、交易规则

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时间早排序”的原则,实行合理低价成交;交易商报价低于加权平均价的,实际报价为成交价;交易商报价高于加权平均价的,加权平均价为成交价。

六、煤炭质量标准

煤炭品种

粒度

(mm)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收到基全硫分

St, ar(%)

全水分

Mt(%)

灰分

Ad(%)

挥发分

Vad(%)

煤泥

-

3000

≤0.6

≤10

-

-

七、供应能力及煤质要求

(一)交易商应在本标段合同履约期开始后,按不少于月中标量日平均数量组织煤源上站。同时,交易商应具备5000吨/日以上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供煤能力。

(二)质价及兑现率考核办法

计价原则:先执行合同兑现率考核办法,再执行热值考核办法,最后执行硫分考核办法。

1、数量热值考核办法:

1).数量以萨拉齐电厂验收、过磅为准,过磅重量折扣杂质2%。

2).如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煤,来煤外水过大,手握成团等情节严重的电厂拒绝入厂,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煤款。

3).萨拉齐电厂入厂煤以电厂取样化验低位发热量结果为依据结算。

4).结算热值为月加权平均,3000大卡/千克基准,燃煤基准热值为3000大卡/千克,在合同规定热值范围内,按照合同单价除以基准热值折合大卡结算,超出3000大卡小于3500大卡按3000大卡结算;超出3500大卡的在合同成交价的基础上每超1大卡奖励(合同成交价/3000大卡)元/大卡;当天来煤单批次热值在2800-3000大卡/千克,对该批次来煤电厂在3000大卡的基础上每降低1大卡每吨考核(合同成交价/3000大卡)元/大卡 ;当天来煤单批次热值<2800大卡/千克,对该批次来煤不予结算

2、硫份考核:

来煤月加权平均硫分≤0.6,每超合同标准值0.1%,结算价减少4元/吨;单批次来煤硫分在0.8%-1%之间,每超出0.1%,除执行前面考核标准外,结算价再次减少8元/吨;单批次来煤硫分>1%的,每超出0.1%,除执行前面标准考核外,结算价再次减少12元/吨。

3、具体细则及煤质奖罚标准以采购合同中条款为准。

(三)西北公司对上站煤进行质量初检,最终以各终端用户确定的结算数量、质量作为数、质量结算依据。

八、货款支付:

1.西北公司以终端用户最终结算数量、质量结果与交易商进行货款结算,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与终端用户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同步。

2.如履约期内市场发生变化,终端用户到厂采购价格出现涨价或降价的情况,西北公司根据价格变化情况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根据涨价或降价的幅度,等额调整交易商的采购价格。

九、违约处理

(一)因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原因导致未完成当月计划80%,按照自愿原则,供煤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欠量进行处理:

1.供煤单位放弃欠量供应。

2.欠量部分顺延至下月,按次月成交加权平均价结算。

(二)中标后,供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月度完成量低于月度中标量。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不含)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永久取消交易资格;当月完成成交量的20%-50%(不含),扣除全部保证金。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管理办法》和《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煤专场交易实施细则》。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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